被列為經營異常的取得發票如何處理?
發票是正常有效的。
四種情形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一、企業未在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二、企業未按照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三、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四、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怎么處理?
一、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可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并公示后,再向工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二、未按規定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的企業,應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義務,再向工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三、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再向工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四、失聯的企業,依法辦理住所或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可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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