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預付賬款中提取本月的應付怎么寫分錄?
賬務處理如下:
借:其他應付款
貸:預付賬款
通常我們掛“應付賬款”業務的預付是“預付賬款”,而掛“其他應付款”業務的預付一般用“其他應收款”想對應。

預付賬款的會計分錄如何做?
預付賬款業務的會計分錄一般如下:
1、預付款時借:預付賬款貸:銀行存款
2、收到貨物時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預付賬款
3、如果有差額繼續付款時借:預付賬款貸:銀行存款
《企業會計準則》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財政部財會[2006]18 號),“1123 預付賬款”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合同規定預付的款項。預付款項情況不多的,也可以不設置本科目,將預付的款項直接記入“應付賬款”科目。企業進行在建工程預付的工程價款,也在本科目核算。企業(保險)從事保險業務預先支付的賠付款,可將本科目改為“1123 預付賠付款”科目,并按照保險人或受益人進行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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