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熱議的金稅四期政策并沒有上線,光一個金稅三期,就已經達到了網傳金稅四期的威力。在如今稅務嚴查的非常時期,各公司一定要對自己賬務、稅務更加小心謹慎。
我們總結了常見的稅務注意事項,請企業老板和會計們對照自查,降低風險。
不管有沒有業務,都要進行納稅申報
有的納稅人認為有生意時要填報申報表,而沒有生意或是不達起征點就無需申報了。
非也非也,按時、如實申報是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依據,是稅務機關稅收管理信息的主要來源和了解納稅人的經濟活動情況,掌握和分析稅源的變化情況。
依照《稅收征管法》,“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普票也要填稅號,否則不允許報銷
2017年7月1日起所有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都必須填寫完整的納稅人信息(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納稅人名稱)信息不完整的發票將視為不規范無效發票不能報銷入賬!
不能再列“辦公用品”這樣籠統的名稱了
根據《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的規定,不單只辦公用品,所有商品、服務都應該把名稱填寫在發票上,如果票面行次不夠,可以附上貨物勞務或服務清單。如果在超市或商貿企業要匯總開票,在報銷的時候,要附上小票。
發票需仔細保管,丟失發票要罰款
向稅務機關領用發票免收工本費,可丟失發票卻是要罰款的。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以3萬元罰款。
如果不慎將發票丟失,應于發現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以爭取從輕處罰。
使用POS機的收入也需列入公司收入
把pos機綁定到私人賬戶極容易引起銀行和稅務機關的關注,無論是洗錢嫌疑還是高額個稅,你都吃不消的。
有收入但不開票的情況越來越少
你不開票,購買方就不能入賬抵稅,更關鍵的是,在他正常給上游開票的情況下,他的收入已入賬,而可入賬的成本費用減少,對他而言,就不僅僅是增值稅不能抵扣那么簡單,而是要繳納25%企業所得稅!國家推行全面營改增的目的就在于讓下游監督上游。
購買發票屬違法行為,達到一定標準要坐牢
發票開具要建立在發生真實業務的基礎上,如果沒有發生真實的業務,千萬不要購買進項發票用于抵扣。
目前國稅局的“金三系統”功能強大,發票電子底帳全方位采集、查驗、對比,一張發票都跑不了,當初抵了多少就得補交多少稅,還有滯納金和罰款,嚴重的要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得不償失。
關門不能一走了之,“任性”后果很嚴重
江湖不好混,做不下去了,覺得反正也沒欠過稅,聯系方式也改了,直接關門走人,不走正常的注銷稅務登記程序,也不再申報了。這種行為使不得,殊不知,擅自走逃會被認定為“非正常戶”,同時也會留下不良納稅信用等級,以后再注冊或投資公司都會受到很大影響。
同時,在非正常解除的環節,稅務機關會根據納稅人逾期未申報的時間長短處以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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