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支付殘疾人保證金如何做會計分錄?
答:對于計提支付殘疾人保證金,則會計分錄一般是這樣的: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交款——殘保金
2、交納時:
代:其他應交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

殘保金相關計算公式: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于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未按排殘疾人的企業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度工資總額×1.5%
注:工資總額指按照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口徑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工資、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按排殘疾人的企業年應繳殘保金=(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其中:人數指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包括季節性、臨時性用工,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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