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用使用過固定資產抵債如何做賬務處理?
答:在企業破產后繼續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以物抵債、出售存貨和固定資產等涉及增值稅納稅行為,依照企業增值稅規定進行處理,并發生企業所得稅、印花稅、城市建設維護稅等納稅義務。
對于均未履行完畢的雙務合同,管理人可基于破產企業的利益而繼續履行,履行結果對全體債權人有利,在履行中所產生的債務應作為共益債務。
因此,對于企業破產用使用過固定資產抵債,可以這樣做:
進入科目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抵債時:借:應付賬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債務金額=固定資產剩余價值)

抵債資產如何做稅務處理?
金融企業對依法取得的抵債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市場公允價值入賬后,扣除抵債資產接收費用,小于貸款本息的差額,經追償后仍無法收回的債權,可以作為呆賬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借:應付賬款(負債類科目)
貸:資產類科目
應交稅費
差額借貸營業外收支科目
假如以存貨還貸的,存貨要作為銷售處理;如果以固定資產償還貸款的,要做清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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