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以前廢舊包裝物怎么做分錄?
答:企業變賣報廢的周轉材料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貸記"其他業務收入",同時按原確定的殘料價值借記"其他業務成本",貸記"原材料"等.按應繳納的增值稅等借記"主營業務成本",貸記"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具體稅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精神確定。
①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和舊貨,適用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4%);應納稅額=銷售額×4%/2.
②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和舊貨,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應納稅額=銷售額×2%.
同時,納稅人銷售舊貨,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銷售領用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如何做會計處理?
(1)生產領用包裝物
借:生產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2)隨同產品出售但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借:銷售費用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3)隨同產品出售并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銷售以前廢舊包裝物怎么做分錄?文章中會計學堂小編的分析你們應該已經了解的差不多了,獲取更多精彩的財務知識可以訂閱會計學堂的相關課程,我們還有資深的教師團隊為每一位學員在線答疑.有任何會計專業上的問題都可以來咨詢.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