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的情形有哪些及相關會計處理
答: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抵扣條件:依據《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二十五條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3、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4、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會計學堂提醒您,認證相符或進行勾選確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人應在認證相符或勾選確認的納稅所屬期內申報抵扣,逾期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的會計處理
比如,是購進原材料,根據發票上的金額,則會計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現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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