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法下股權投資差額如何做財務處理?
答:《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一一長期股權投資》規定,處置長期股權投資,其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之間的差額,計人當期損益。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在處置該項股權投資時,采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按相應比例對原計人其他綜合收益的部分進行會計處理。
會計上規定,允許確認股權投資差額。即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時,投資企業的初始投資成本(A)與應享有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份額(B)之間的差額,應作為股權投資差額處理。A》B,為股權投資差額的借差,即商譽(在10年之內平均攤銷),確認為投資損失;反之,為貸差,即負商譽(在不低于10年的期限內平均攤銷),確認為投資收益。
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收回長期股權投資與轉讓長期股權投資,在會計處理上是一致的,但在稅務處理上是有區別的。企業收回長期股權投資時,在稅務處理上,既確認股息所得,又確認轉讓所得或損失。轉讓長期股權投資時,在稅務處理上,僅確認轉讓所得或損失,不確認股息所得。

權益法下股權投資差額的會計處理
對于權益法下股權投資差額,可以這樣做:
如果持有期間存在計入資本公積的金額則應轉入投資收益科目核算。
借:銀行存款等(實際收到的價款)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損益調整(或借方)
--其他權益變動(或借方)
應收股利(尚未收到)
投資收益(或借方)
同時: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投資收益
(或做相反處理)
權益法下股權投資差額的財務處理,您現在會做了沒有?在實際生活中,你有不同的觀點,歡迎您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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