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應稅消費品如果退貨了怎么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銷貨退回消費稅退稅等兩項消費稅審批事項后有關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1號)第一條規定,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因質量等原因發生退貨的,其已繳納的消費稅稅款可予以退還。
納稅人辦理退稅手續時,應將開具的紅字增值稅發票、退稅證明等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主管稅務機關核對無誤后辦理退稅。

含稅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該如何計算合適?
如果是含稅應稅消費品怎么計算消費稅,可以這樣思考:
1、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2、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銷售應稅消費品如果退貨了,您現在知道怎么做了沒有?或者您還有補充的地方,也可以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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