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答: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合同“載明”的金額。而不管是否收到了款項,也不管合同最后是否得到了履行。
《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中的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從性質上屬于經營租賃合同,其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1‰),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印花稅宣傳提綱》(國稅地字[1988]第012號)的通知規定:
按比例稅率納稅而應納稅額又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對財產租賃合同規定了最低 一元的應納稅額起點,稅額超過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納稅。
所以:1.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的稅率是0.1%;印花稅在“簽合同時”按合同金額繳納。
2.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未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
對財產租賃的印花稅有特殊規定:最低一元應納稅額起點,即稅額超過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計。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的繳納方式有哪些?
1、購買印花稅票自行貼花、并劃線注銷。
2、租賃合同如果只規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標準而無租賃期限的,可在簽訂合同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3、如果稅金在五百塊以上,或者要反復貼花的,去填納稅申報表。
4、兩個立合同的人都要計算繳納并粘帖印花稅。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以及繳納方式,上文已經做了非常詳盡的介紹。印花稅的規定是很多的,想要獲取全面知識,還可以咨詢會計學堂的在線答疑老師,會有專人為你解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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