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財政補助收入結轉如何賬務處理?
答:非財政補助結轉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除財政補助收支以外的各專項資金收入與其相關支出相抵后剩余滾存的、須按規定用途使用的結轉資金。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非財政專項資金的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非財政補助結轉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期末,將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本期發生額中的專項資金收入結轉入本科目,借記“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科目下各專項資金收入明細科目,貸記本科目;將事業支出、其他支出本期發生額中的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結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支出--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或“事業支出--項目支出(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其他支出”科目下各專項資金支出明細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結轉后,應當對非財政補助專項結轉資金各項目情況進行分析,將已完成項目的項目剩余資金區分以下情況處理:繳回原專項資金撥入單位的,借記本科目(××項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留歸本單位使用的,借記本科目(××項目),貸記“事業基金”科目。
四、事業單位發生需要調整以前年度非財政補助結轉的事項,通過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事業單位非財政補助專項結轉資金數額。

事業單位收入除了非財政補助收入還包含哪些?
(l)財政補助收入,即由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入的各類事業經費。
(2)上級補助收入,即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
(3)撥入專款,即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指定用途的并需要單獨報賬的專項資金。
(4)事業收入,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不含用于自籌基建部分)和部分經財政部門核準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
(5)經營收入,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6)附屬單位繳款收入,即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事業單位取得的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8)基本建設撥款收入,即投資于事業單位用于固定資產新建、改擴建工程的撥款。
非財政補助收入結轉的賬務處理及結轉和結余的區別,小編就為大家講解到這里了。如果你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通過在線提問的方式向學堂的答疑老師提出,會有專人為你解答哦。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