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款分離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1、實行“票款分離”的單位,是政府通過招投標把收款工作委托給銀行,銀行代政府完成收款工作。
2、執收單位需建立備查賬。執收單位收費時,直接開給交費人《繳款書》2—6聯,交費人到銀行存入財政專戶后,銀行在《繳款書》第5聯加蓋“收訖”章后,由交費人交還給執收單位。這時執收單位不用作收入賬,只需在備查賬進行登記。
3、執收單位按期向財政報送預算外資金用款計劃,把銀行代收的款申請撥回單位。收到財政下撥款項時,“借方:銀行存款 貸方:××收入”(不知貴單位的收入款性質,如事業單位,記入“事業收入”中核算。)
4、執收單位單位需及時與財政核對“財政專戶”收款和余額情況,如果有問題,及時與財政主管部門匯報、解決。

票款不一致是什么原因?
在發票檢查實踐中,“票款不一致”的情況屢見不鮮,常見的概括起來主要有三種情形:
一是沒有真實的貨物或勞務業務交易。發票內容顯示的購買客戶付款方與銷售收款方之間沒有發生真實的貨物或勞務業務交易,付款方沒有將發票顯示的價款支付給收款方。此情形無論票款是否一致,對于開票方和受票方雙方來說都是虛開發票行為。
二是有真實的貨物或勞務業務交易,貨物或勞務的供應方有發票。發票內容顯示的購買客戶付款方與銷售收款方之間有發生真實的貨物或勞務業務交易。此發票是銷售收款方的,但付款方沒有將發票顯示的價款支付給發票上注明的收款方,而是支付給了第三方,造成了“票款不一致”。
三是有真實的貨物或勞務業務交易,貨物或勞務的供應方沒有發票,據以收取價款的發票從第三方取得。發票內容顯示的購買客戶付款方是受票方,但受票方與開票方沒有發生真實的貨物或勞務業務交易,是實際收款方因與第三方有真實的貨物或勞務業務交易,以發票上注明的購買客戶付款方的名義從第三方取得發票,據以向發票上注明的購買客戶付款方收取價款,造成發票開具方與收款方不一致。
本文講述的是關于票款分離的賬務處理怎么做的有關問題,相信通過本文你也一定有所了解了,若仍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詢會計學堂金牌答疑老師,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