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銷售贈券的增值稅如何處理

2019-03-01 15:5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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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元旦、春節等節假日的時候,有很多企業都會在銷售產品的時候贈送一些優惠券給顧客,這是促銷宣傳的手段之一,通過這種方式能夠一定程度的幫助企業提高銷量。但是,企業銷售贈券的增值稅如何處理?

視同銷售在所得稅年報如何填報

  視同銷售的企業所得稅處理涉及到兩個環節:一個是視同銷售收入與視同銷售成本差額的所得稅影響;一個是業務宣傳費的稅前扣除問題。

  會計處理時已計入“銷售費用——業務宣傳費”的,僅對該業務宣傳費超過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限額的部分進行納稅調增。

  視同銷售影響分項進入應納稅所得額時:視同銷售收入:附表三第2行(對應附表一)。

  視同銷售成本:附表三第21行(對應附表二)。

企業銷售贈券的增值稅如何處理

  1、銷售時發出的購物劵按金額借:營業費用貸:預計負債

  2、當消費者使用購物劵購物時按使用劵金額

  借:預計負債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商品銷售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

  3、活動期末,核查預計負債余額,即活動期滿消費者未使用的贈劵金額,

轉回沖銷借:預計負債貸:營業費用

企業銷售贈券的增值稅如何處理

  贈券業務會計處理的依據是什么

  企業以贈券促銷的活動是有一定期限的,可能會跨越不同的會計期間。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與配比原則,凡是當期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費用。由于促銷活動發生在發放贈券的當期,因而企業應于發放贈券時估計顧客未來可能實際使用的贈券金額,作為當期的營業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贈券活動形成了類似于產品質量擔保性質的或有負債,即該項負債是由已經發生的贈券事項形成的潛在義務,其是否發生取決于顧客未來是否在贈券的有效期內實際發生運用贈券的購買行為(具有不確定性)。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或有事項》與《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如果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應將其確認為負債并在資產負債表上予以列示:①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潛在或現實義務;②該義務的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③該義務的金額可以可靠地計量。企業在發放贈券時,就已經承擔了一項可能在將來履行的顧客以贈券購買商品的義務(潛在的義務);

  當企業履行顧客用贈券購買商品的義務時,將導致經濟利益(有價值的商品)流出企業;雖然企業在發放贈券時不能確知此項支出的時間、金額,但是企業在發放贈券時可以對承擔該項義務而導致的經濟利益的流出的金額進行合理的估計,估計的依據可以是以往類似活動的歷史資料,也可以是同行業的平均狀況,即該義務的金額可以可靠地計量。因此,企業應于發放贈券的當期根據估計的金額計入“預計負債”。

  此外,企業在發放贈券的當期,將與贈券相關的的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出確認為營業贊用,而不是在實際兌換時再確認,也符合穩健性原則。根據穩健性原則,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

  具體企業銷售贈券的增值稅如何處理的內容,根據企業的類型不同在增值稅處理、繳納上也是會不一樣的。在遇到了企業銷售贈券賬務、稅務方面處理內容的時候,如果你不知道該怎么樣繳納可以找會計學堂專業老師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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