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退休人員發放補助的稅前扣除規定
答:《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第一條第(四)項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支付給離退休人員的統籌外費用(含生活補助、過節費、住房補貼等),財務核算時,可以記入“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科目。
2、離退休人員的統籌外費用稅前能否列支,如何扣除問題,各地口徑不一,所在地區沒有明確規定的,應作為與取得收入無關支出,不能稅前扣除。以下口徑供參考:
參照《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強化部分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共性稅收風險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稅總辦函〔2014〕652號)規定,2012年以來,稅務總局對部分總局定點聯系企業開展了稅收風險管理工作,揭示了企業存在的部分稅務風險。為切實加強總局定點聯系企業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現將部分行業共性稅收風險問題下發給你們,請組織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煙草總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本地成員企業(以下簡稱成員企業)做好對照整改。
一、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等與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支出的稅前扣除問題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企業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費等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山東省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做好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通知》規定,企業在社保局發放基本養老金之外支付給退休人員的生活補貼和節日慰問費不屬于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費用,因此,不能在稅前扣除。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新地稅發〔2010〕82號)第四條規定,包括離退休職工的醫療費、暖氣費等費用,應作為福利費進行所得稅處理。
《遼寧省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大地稅函〔2009〕91號)第十條規定,納稅人為離退休人員發放(報銷)的取暖補貼(取暖費)、醫療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的離退休人員)等相關費用,允許在稅前據實扣除。

企業所得稅準予扣除項目:
1.工資薪金支出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2.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
(1)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2012年判斷題)
(2)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3)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解釋1】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解釋2】三項經費中只有“職工教育經費”可以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
【解釋3】軟件生產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中的“職工培訓費用”,在計算當年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據實全額扣除。
【解釋4】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3.社會保險費
(1)企業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五險一金),準予扣除。
(2)企業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解釋1】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解釋2】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準予扣除。
【解釋3】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扣除。
4.業務招待費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解釋1】在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扣除限額時,銷售(營業)收入包括會計核算中的“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會計上不確認收入但稅法上確認的“視同銷售收入”,但不包括“營業外收入”和“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解釋2】銷售收入為不含增值稅的收入。
【解釋3】企業將自產或者外購的貨物無償贈送給他人,會計上不確認收入但稅法上確認為“視同銷售收入”,應計入當年銷售(營業)收入,作為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的基數。
【解釋4】企業接受捐贈的貨物,計入企業的“營業外收入”賬戶,不作為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的基數。
以上詳細介紹了向退休人員發放補助的稅前扣除規定,也介紹了企業所得稅準予扣除項目有哪些。作為一名企業的財務人員,一定要明白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一般是不允許扣除退休人員的補助的,但是每個地方口徑不一樣。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 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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