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繳納稅款扣除的消費稅籌劃
1.對消費稅計稅依據進行籌劃
按照消費稅法基本規定,消費稅計算主要有從價計征、從量計征及從價從量復合計征三種方法。一是包裝物的籌劃。消費稅相關規定:應稅消費品連同包裝物銷售的,如果包裝物不作價隨同產品銷售,而是收取押金,押金不應并入銷售額中征稅。包裝物如果不作價隨同產品出售,那么企業就可以在包裝物商節約消費稅。包裝物不作價隨產品銷售,收取押金,這樣方式收取的押金并不計入消費品的銷售額中征稅。二是商業折扣的籌劃。稅法規定,企業采用商業折扣方式時,如果折扣額和銷售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凈額作為依據來算消費稅;如果將折扣額單獨開票,不論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因此,企業可以按照稅法規定將銷售額、折扣額在同一發票中注明,可以降低應稅銷售額,以達到節稅目的。
2.對消費稅稅率的籌劃
從稅率方面來考慮節稅問題有以下兩種:一是兼營稅率不同的應稅消費品的籌劃。稅法規定,多項經營不同稅率消費品,應分開計算不一樣稅率的消費品銷售數量和銷售額。未分別計算的或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合成套裝方式消費品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企業如果想節省消費稅,可以將稅率一樣或相近的消費品組成套裝方式銷售,也可將本身不同品牌的產品組裝成套裝銷售。二是混合銷售的籌劃。稅法規定,從事貨物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以及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并兼營非應稅勞務的企業的混合銷售行為,視同銷售貨物,應征收增值稅。企業可以考慮設立售后服務部等為客戶提供勞務,將勞務收入單獨核算,單獨納稅。
3.已納稅款扣除的籌劃
稅法規定,如果將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消費品,可利用本期生產使用的數量計算按規定可以的扣除外購、進口或委托加工收回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稅款。允許扣除已繳納稅款的應稅消費品按規定只能是從工業企業買入的消費品,對于商業企業買入消費品已納稅款全部不得扣除。企業采購應稅消費品,應當盡可能從廠家直接買入,這樣不但降低支出成本,而且可對已繳納稅款進行抵扣,從而幫助企業減輕稅負。

已經繳納稅款扣除的消費稅籌劃的風險防范策略
1.正確理解稅收法律政策,注重稅收法律政策變動
隨著經濟不斷發展,國家政策法規是不斷修改完善,消費稅稅法的規定也是不斷變化的,在不同時間和不同地域稅收相關政策是不同的。稅收籌劃是一項長時期工作,因此納稅人不僅要正確把握現行稅收政策變化導向,而且要經常關心稅收政策變動,企業可安排專門人力來收集和處理稅收信息,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規避稅收籌劃風險。
2.加強籌劃人員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稅收籌劃執業風險與稅收籌劃人員素質相關,稅收籌劃人員具有高的專業能力,能夠為企業提供高效稅收籌劃,降低籌劃風險。這要求稅收籌劃人員不僅具備對稅收政策的綜合分析能力,而且具有豐富經驗和完備理論結構。為提高稅務籌劃人員素質,減少由于知識結構欠缺所帶來的稅收籌劃風險,企業必須重視人員的培訓工作。
3.依法籌劃,使稅收籌劃與稅收政策方向相一致
稅收籌劃應當嚴格遵稅收相關法律,稅收籌劃如果違法違規,給企業將會造成重大的損失。稅收籌劃成功與否,和是否依法籌劃息息相關。納稅人在稅收籌劃過程中要處理好避稅與稅收籌劃兩者關系。稅收籌劃必須符合稅收政策方向,使企業在享受優惠稅收政策的同時,也順應國家宏觀調控經濟的意圖。
結尾:整體來說已經繳納稅款扣除的消費稅籌劃是可行的,但是在實施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如何完美的建立已經繳納稅款扣除的消費稅籌劃的方案,在實施的過程中也要規避一定的風險,一定要遵守國家的法律和稅收法規,切不可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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