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票貼現的的會計分錄
1、收到票據時,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帳款
2、拿到銀行貼現時,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貼現息)
貸:應收票據
注意:貼現息=票據到期值×貼現率/360×貼現天數
到期值=應收票據面值×(1+票據年利率×票據到期天數/360)
票據貼現可以分為三種,分別是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
貼現:指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在匯票到期日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銀行的票據行為,是持票人向銀行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轉貼現:指商業銀行在資金臨時不足時,將已經貼現但仍未到期的票據,交給其他商業銀行或貼現機構給予貼現,以取得資金融通。
再貼現:指中央銀行通過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的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商業銀行提供融資支持的行為。
貼現的性質是銀行的一項資產業務,匯票的支付人對銀行負債,銀行實際上是與付款人有一種間接貸款關系。
貼現的利率在人民銀行現行的再貼現利率的基礎上進行上浮,貼現的利率是市場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最高不能超過現行的貸款利率。

應收票據貼現的案例
【例】某工業公司將一張180天到期,年利率為8%的票據計10000元,向銀行申請貼現。該票據的出票日是6月1日,申請貼現日是8月30日,銀行年貼現率為9%,其計算及會計分錄如下。
1.計算
(1)票據到期值=票面額×(1+利率×票據時間)=10000×(1+8%×180天/360天)= 10400(元)(2)貼現天數=8月30日至11月28日=90(天)
(3)貼現利息=票據到期值×貼現率×貼現時間= 10400×9%×90天/360天= 234(元)(4)貼現所得=票據到期值-貼現利息=10400-234=10166(元)(5)利息收入或支出=票據貼現所得-票面額=10166-10000=166(元)2.會計分錄
(1)8月30日貼現時:
借:銀行存款 10166
貸:短期借款 10000
財務費用——利息 166
(2)11月28日票據到期,當出票人向銀行兌付票據和利息時,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短期借款 10000
貸:應收票據 10000
(3)11月28日票據到期,如出票人未能按期支付票據的本金和利息,拖欠債務,則企業應承擔這筆或有負債,以銀行存款償付給貼現銀行。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短期借款 10000
其他應收款——××單位 400
貸:銀行存款 10400
同時將應收票據轉入“應收賬款”賬戶:
借:應收賬款——××單位 10000
貸:應收票據 10000
上文就是匯票貼現的的會計分錄的總結。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登陸會計學堂了解學習。會計學堂為廣大會計人員提供高質量的會計實操、稅務實操、培訓與實務操作指導。助力財稅人職業技能提升!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