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用附原始憑證是哪些記賬憑證
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所有記賬憑證都必須附原始憑證,只有兩種情況例外:
1、結賬的記賬憑證。
2、更正錯誤的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與記賬憑證的區別
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文字憑據。它不僅能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還可以明確經濟責任,是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是會計資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文件。
記賬憑證又被稱之為記賬憑單,是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之后的原始憑證然后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加以分類,并據以確定會計分錄之后所填制出來的會計憑證。記賬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
(1)原始憑證是由經辦人員所填制的憑證;記賬憑證一律只能由會計人員填制。
(2)原始憑證是根據發生或完成的經濟業務來填制;而記賬憑證是根據審核之后的原始憑證來填制。
(3)原始憑證僅僅用以記錄和證明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者完成;記賬憑證要依據會計科目對已經發生或者已經完成的經濟業務進行歸類、整理。
(4)原始憑證是填制記賬憑證的依據;記賬憑證是登記賬簿的依據。
(5)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
1、原始憑證名稱;
2、填制憑證的日期和編號;
3、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
4、對外憑證要有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
5、經濟業務所涉及的數量、計量單位、單價和金額;
6、經濟業務的內容摘要;
7、經辦業務部門或人員的簽章。
(6)記賬憑證具備以下基本內容
1、記賬憑證的名稱;
2、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
3、記賬憑證的編號;
4、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
5、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
6、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
7、記賬標記;
8、所附原始憑證張數;
9、會計主管、記賬、審核、出納、制單等有關人員的簽章。
可以不用附原始憑證是哪些記賬憑證?當然在登記賬務時有原始憑證最好是附上去,這樣自己日后做賬的時候也能更加清楚的了解到這些賬務發生的實際情況。如果沒有原始憑證又需要它怎么做賬,會計學堂也有詳細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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