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子女繼承父母的股權,轉讓方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十三條規定,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可視為有正當理由,可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權轉讓如何做賬?
1、接收投資單位
借:實收資本——出讓人
貸:實收資本——受讓人
2、出讓股權單位
借:其他應收款——受讓人
貸:長期投資—其他股權投資—被投資單位
投資收益 (如果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
3、受讓股權單位
借:長期投資—其他股權投資—被投資單位 (股權面值)
營業外支出(折價購買,貸記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
關于對于子女繼承父母的股權,轉讓方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小編就為大家講到這里了,對于子女繼承父母的股權,可以不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如何做賬?如果閱讀了本文,還是不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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