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是什么意思
本項目可根據“應付帳款”、“應付票據”、“應付工資”(經營性應付工資,不包括應付工程人員工資)、“應付福利費”(經營性應付福利費,不包括應付工程人員福利費)、“應交稅金”(包括所得稅、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不包括與投資活動或籌資活動有關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印花稅)、“其他應付款”、“其他應交款”等帳戶的期末期初余額的差額計算填列。
不過,在填列此項目時,如果存在非正常原因而引起的“應付項目”的減少,應當予以剔除。
例:A公司核銷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5000元。根據公司會計制度的規定,應作“資本公積”的增加:
借:應付賬款5000
貸:資本公積5000
此項業務不會引起利潤的調整,也與現金流量無關,但在以凈利潤為起點調節現金流量時,若“減:應付賬款的減少”5000元,則會使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減少5000元,從而造成錯誤。
現金流量表中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怎么計算
1、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減:增加)=應收賬款(期初數-期末數)+應收票據(期初數-期末數)+預付賬款(期初數-期末數)+其他應收款(期初數-期末數)+待攤費用(期初數-期末數)-壞賬準備期末余額。
2、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減:減少)=應付賬款(期末數-期初數)+預收賬款(期末數-期初數)+應付票據(期末數-期初數)+應付工資(期末數-期初數)+應付福利費(期末數-期初數)+應交稅金(期末數-期初數)+其他應交款(期末數-期初數)。

拓展資料
將“凈利潤”調整成為“經營活動現金凈額”,需要進行以下4類調整計算:
(1)扣除非經營活動的損益(籌資和投資活動的損益):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其他長期資產的損失;固定資產報廢損失;財務費用;投資損失(減收益)。凈利潤扣除“非經營活動損益”后,得出的是“經營活動凈損益”。
(2)加上不支付經營資產的費用:計提的減值準備;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攤銷;待攤費用減少;預提費用增加。
這6種費用已在計算利潤時扣除,但沒有在本期支付現金,將其加回去,得出“經營活動應得現金”。
(3)加上非現金流動資產減少:存貨減少(減增加);經營性應收項目減少,包括應收票據減少(減增加)、應收賬款減少(減增加)、預付賬款減少(減增加)、其他應收款減少(減增加)。
(4)加上經營性應付項目增加,包括應付票據增加(減減少)、應付賬款增加(減減少)、其他應付款增加(減減少)、應付工資增加(減減少)、應付福利增加(減減少)、應交稅金增加(減減少),以及遞延稅款貸項(該項目的性質特殊,也可列作非經營損益)。
上文會計學堂小編主要講述了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怎么理解、現金流量表中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怎么計算以及相關的拓展內容,小編在上文中列舉了一個相關案例,大家可以參照案例好好學習,有問題的話再及時和小編溝通。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