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產品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2020-02-14 10:2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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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項稅和進項稅問題是會計人員都會遇到的問題,大家都知道,國家為了鼓勵和推進一部分產品的生產,會有免稅的優惠政策,那很多人就要問了,免稅產品可以抵扣進項稅嗎?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講講這些問題,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免稅產品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的設備,只要不是專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取得符合法規規定可抵扣的憑證,按規定可以抵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第(一)項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所稱購進貨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免征增值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

前款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

免稅產品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購進生產免稅產品增值稅能否抵扣?

第十條第(一)項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所稱購進貨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免征增值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前款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

根據上述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的設備,只要不是專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取得符合法規規定可抵扣的憑證,按規定可以抵扣.

購進免稅貨物為什么不能抵扣進項稅

能不能抵扣進項,主要是看有沒有取得抵扣憑證。一般來說,銷售免稅貨物是不允許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農民除外),只能開具普通發票,因此購買方無法抵扣。購買免稅貨物并非全部都不可以抵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三項規定: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相關條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四)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準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第九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現在大家對于免稅產品可以抵扣進項稅嗎的問題都了然于胸了吧,應稅項目的進項稅可以抵,免稅項目的進項稅是不能抵扣的.能不能抵扣進項,主要是看有沒有取得抵扣憑證.大家想要免費獲取更多相關的財務知識,都可以繼續關注會計學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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