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中年中入職累積免稅收入怎么計算
案 例
2019年3月份公司技術部 新招聘了一名IT小張,小張3月1日正式入職開始工作.新入職的小張在新單位與工資相關的信息如下:
1.稅險前工資總額為18000元.
2.每月社會保險個人承擔總金額為 1893元.
3.每月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總金額為 2160元.
4.每月專項附加扣除中贍養老人2000元、住房貸款1000元,每月專項附加扣除總計3000元.
2019年1-2月份,小張在另外一家公司任職,原單位給小張申報了個稅,原單位給小張申報個稅相關的信息如下:
1.稅險前工資總額為12000元.
2.每月社會保險專項扣除1263元.
3.每月住房公積金專項扣除1440元.
4.每月專項附加扣除中贍養老人2000元、住房貸款1000元,每月專項附加扣除總計3000元.
5.原單位2019年1月份給小張預扣預繳個稅金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預扣率-速算扣除數=(12000-1263-1440-5000-3000)*3%=1297*3%=38.91元.
6.原單位2019年1月份給小張預扣預繳個稅金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預扣率-速算扣除數} -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12000*2-1263*2-1440*2-5000*2-3000*2)*3%-38.91=2594*3%-38.91=77.82-38.91=38.91元.

那么在2019年3月份,新入職單位在給小張計算個稅時,應該怎么計算呢?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
第六條 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稅款時,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見附件),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余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
個稅的預扣預繳和扣繳
不同所得的個稅,扣繳的作用不一樣,名稱也不一樣.
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屬于綜合所得,年度納稅,所以,平時的扣繳是預扣預繳,一年結束后可能需要匯算清繳.
利息、股息等所得,是按次或按月納稅,沒有匯算清繳,所以,平時就是扣繳,不是預扣預繳.
工資薪金如何計算預扣預繳的個稅?
對多數納稅人而言,工資薪金還是所得的"大頭".為避免納稅人在匯算清繳時補稅或退稅的麻煩,56號公告和61號公告對工資薪金采用"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扣繳申報.累計預扣法的好處在于:越到年底,繳納的稅款越逼近全年應納稅額,如果12月份的稅額繳納后,已經把全年的稅款都繳了,納稅人就不用再匯算清繳.
"累計預扣法"的計算方法
第一步:計算累計應納稅所得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所謂的"累計",是指截至扣繳義務發生的月份,納稅人在本單位自1月份(或入職的月份)到當前月份,累加計算的工資、薪金收入、免稅收入、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對多數人而言,可能沒有免稅收入、其他扣除項目.
各項目具體含義介紹如下:
累計免稅收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份累加計算的免稅收入.所謂免稅收入,就是免征所得稅的收入,比如稿酬所得減按收入的70%計算,稿酬收入的30%,就是免稅收入.
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
累計專項扣除,是指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允許扣除的"三險一金"的累計金額.
累計專項附加扣除,是指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可以扣除的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繼續教育扣除的累計金額.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大病醫療由納稅人在年度匯算時辦理,單位不用扣繳.
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是指截至當前月份,允許扣除的年金(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稅延養老保險等.
個稅中年中入職累積免稅收入怎么計算?看完上文大家都應該心中有數了,不過小編要提醒大家的是,累計收入、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都是在本單位累計的,上文內容大家覺得有幫助的話請繼續支持我們會計學堂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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