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匯總繳納后可以取消嗎
需要申請
1.預繳增值稅:
2.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預繳)
貸:銀行存款
3. 解釋:①原理解釋:應交稅費是負債科目,預交未來可以抵減,可以比照增值稅進項稅理解,
故借應交稅費,貸銀行存款.誰預繳誰做賬,沒總機構的事.
②科目名稱:預繳項通常無3級科目,截至二級科目足矣.
2.總機構匯總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回應交增值稅(預繳)
--應交增值稅(進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銀行存款
解釋:①原理解釋:"匯算清繳"說的是所得稅,不要與總機構匯總繳納增值稅(一般是石油企業)混淆.匯總繳納只針對總機構,與分支機構無關;分支機構不用做賬.
②科目:如果進項有余額,可以掛著未來年度抵扣.

總分支機構增值稅匯總納稅如何申請辦理?
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并根據不同的情況相應報送下列有關證件、資料:
1、 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
2、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書及憑證;
3、稅控裝置的電子報稅資料;
4、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完稅憑證;
5、境內或者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6、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項目,計稅依據,扣除項目及標準,適用稅率或者單位稅額,應退稅項目及稅額、應減免稅項目及稅額,應納稅額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額,稅款所屬期限、延期繳納稅款、欠稅、滯納金等;
7、扣繳義務人辦理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時,應當如實填寫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并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合法憑證以及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8、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總分機構匯總繳納增值稅的時候,總公司與分公司要分別進行賬務處理,通過應交稅費這個科目核算,以上就是增值稅匯總繳納后可以取消嗎的解答,需要去稅務局進行相關的業務辦理.會計學堂持續更新豐富的財會干貨,歡迎您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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