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附加稅還用轉營業外收入嗎
1、已經計提的話: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城建稅等
2、把計提數轉入營業外收入,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營業稅、城建稅等
貸:營業外收入-免征稅額
3、如果是沒有計提,可以不作計提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

教育費附加免征還需要計提嗎?
可以不提,像增值稅在做收入時核算出增值稅,這個在月末或季末確認未超過限額不交稅時,可以將增值稅轉入營業外收入,而教育附加費在月末或季末一次計提,在知道不交情況下,不需要計提的,也不需要轉入營業外收入.
教育費附加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1986年4月28日發布 根據1990年6月7日《關于修改〈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的決定》次修訂
根據2005年8月20日《關于修改〈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根據2011年1月8日《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加快發展地方教育事業,擴大地方教育經費的資金來源,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繳納消費稅、增值稅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關于籌措農村學校辦學經費的通知》(國發〔1984〕174號文)的規定,繳納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的單位外,都應當依照本規定繳納教育費附加.
第三條 教育費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教育費附加率為3%,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
除另有規定者外,任何地區、部門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費附加率.
第四條
依照現行有關規定,除鐵道系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各專業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的教育附加上繳中央財政外,其余單位和個人的教育費附加,均就地上繳地方財政.
第五條 教育費附加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教育費附加納入預算管理,作為教育專項資金,根據先收后支、列收列支、收支平衡的原則使用和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有關規定,使預算內教育事業費逐步增長,不得因教育費附加納入預算專項資金管理而抵頂教育事業費撥款.
第六條 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管理,按照消費稅、增值稅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企業繳納的教育費附加,一律在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中支付.
第八條
地方征收的教育費附加,按專項資金管理,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學教學設施和辦學條件,不得用于職工福利和發放獎金.
鐵道系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各專業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上繳的教育費附加,由教育委員會按年度提出分配方案,商財政部同意后,用于基礎教育的薄弱環節.
地方征收的教育費附加,主要留歸當地安排使用.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各地征收教育費附加的實際情況,適當提取一部分數額,用于地區之間的調劑、平衡.
減免附加稅還用轉營業外收入嗎?對于減免附加費用的處理,其實不能一概而論,如果是已經計提的話,可以轉入營業外收入.如果是沒有計提,可以不作計提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這個我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操作的辦法.更多內容,歡迎隨時咨詢會計學堂專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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