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現的手續費能否稅前扣除
可以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三十八條的規定: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準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內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
...
而貼現實際上就是以應收票據做擔保向銀行借款,所以貼現利息可以稅前扣除.

可以稅前扣除的票據有哪些?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得所得稅時扣除".
雖然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并沒有對有關支出的扣除依據進行明確規定和解釋,但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若干問題的意見》(國稅發[2005]50號)規定:"不能提供真實、合法、有效憑據的支出,一律不得稅前扣除."
涉及流轉稅的對外支出業務
流轉稅包括增值稅、消費稅、關稅,涉及到流轉稅的經濟業務有: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進口商品等.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單位及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勞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
在《發票管理辦法》中進一步規定:"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勞務以及其他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時支出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理解為: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有關支出,如對于收款方而言,屬于流轉稅應稅項目的,應當取得由收款方按規定要求開具的發票,以做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合法憑證.
在實際工作中,某些業務對發票的取得、使用、抵扣有其專門的規定.較常涉及的業務如:
1、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的,包括:企業向農產品生產單位和個人收購初級農產品時,應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或"糧食收購發票";廢舊物資回收單位收購廢舊物資,應開具"廢舊物資回收發票";等.
可以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的,一般是增值稅納稅人,但符合條件的營業稅納稅人,也可以向當地國稅局申請領購和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比如設立在鄉鎮、風景區的餐廳、度假酒店等.
2、對支付形式有特別要求的,包括:支付傭金的業務,根據財稅[2009]29號文,除向個人支付傭金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帳形式支付的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也就是說,如果不是以轉帳形式支付,即使業務真實,并取得中介服務機構的發票,也不能夠在稅前扣除.
3、房地產行業對票據的特別規定,《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對支出的票據有專門規定,其第三十四條:"企業在結算計稅成本時其實際發生的支出應當取得但未取得合法票據的,不得計入計稅成本,待取得合法票據時,再按規定計入計稅成本".第三十二條(一):"出包工程未最終辦理決算取得全額發票的,在證明資料充分的前提下,其發票不足金額可以預提,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10%".
4、難以取得發票的支出,如何抵扣?在企業經營中,業務真實發生了,但無法取得發票,能不能在稅前扣除?稅法沒有明確的規定,也是征納雙方爭議的焦點之一.對此,有些地方的稅務部門采取了較為寬松的政策,比如,《河北省餐飲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冀地稅地[2010]31號)第十七條:
"納稅人采購的各類瓜、果、蔬菜、食用菌和鮮蛋等確實無合法票據的,應憑真實有效憑證予以扣除.真實有效憑證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本單位采購人員出具的采購單,采購單應記載采購物品的名稱、數量、單價、金額、采購的時間、地點以及采購人和供貨人的簽字等;
(二)本單位采購供應部門負責人、庫存保管人員出具的驗收入庫證明;
(三)本單位餐飲部經理出具的簽字證明."
還應當注意,雖然發票管理辦法規定,發票應當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但目前存在大量的沒有套印統一發票監制章的所謂
"專業發票",仍被視為合法、有效票據.比如常見的火車票、飛機票、托運單,銀行手續費收據,郵政快遞收據等等.
貼現的手續費能否稅前扣除?從上文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知道貼現的利息以及相應的手續費都是可以在稅前進行扣除的,此外還有其他的一些費用也都是可以稅前扣除,也就是免稅的.如果在操作過程中發現還有不明白的,隨時咨詢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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