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保險代理公司代理人免交的稅種包括哪些?
答:首先,保險公司業務員的個人所得稅怎么扣要看業務員與保險公司是不是有勞動合同關系,如果是勞動關系,個稅由公司代扣代繳。如果是代理人關系,那個稅需要業務員自己承擔了。
其次,附加稅。
主要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因為這些稅種以增值稅為計算基礎,所以統稱為附加稅。其中:
城建稅=增值稅*7%
教育費附加=增值稅*3%
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2%

注:自2016年2月1日起,銷售額≤10萬元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即增值稅≤3000元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第三,增值稅。
月銷售額不足2萬元的免征增值稅。2017年12月31日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免征增值稅。
綜上所述,個人保險代理人應繳納的稅種包括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等,一般都是由保險企業(保險公司或者經代公司)代征代扣代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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