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不征稅收入有哪些?
答:1.財政撥款(針對事業單位和社團).
2.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實施公共管理過程中向特定對象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針對企業).
4.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

不征稅收入的誤區
答:一、不征稅收入等同于免稅收入
很多人把不征稅收入認為是一種稅收優惠,把它等同于免稅收入.其實不征稅收入不屬于所得稅上的應稅收入范圍,嚴格意義上不屬于稅收優惠.而免稅收入是應稅收入的組成部分,只是國家對特定項目取得的經濟利益給予的稅收優惠.相對應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費用,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而免稅收入對應的成本費用是可以在所得稅扣除,如企業權益性投資收回股息紅息收入屬于所得稅的免稅收入,其投資對應的借款利息支出也可在所得稅前扣除.正因為不征稅收入不屬于稅收優惠,因此企業只需要在申報表中列明調整,不需要履行優惠備案等手續.
二、不征稅收入僅指貨幣性資金,不包括實物等收入形式.
不征稅收入不僅僅包括貨幣性資金,也包括實物等其他收入形式.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9號公告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國有資產無償劃入企業,凡指定專門用途并按規定進行管理的,企業可作為不征稅收入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其中,該項資產屬于非貨幣性資產的,應按政府確定的接收價值計算不征稅收入.可見, 國家對企業投入的實物資產,如土地、房屋等,只要符合條件,也可作不征稅收入處理.
熟練的知道增值稅的政策,更有利于企業發展,不征稅收入從本質上是不屬于企業的經濟利益,沒有納稅義務,因此會計人員必須要透徹的理解,那么以上的回答是否都明白了?抓緊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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