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壞賬,需要再計提遞延所得稅?
新稅法實施前,有千分之5的余額,不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超過部分及新稅法實施后計提并納稅調增的部分,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要求,是要再做一筆遞延所得稅的分錄,即,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費

會計與稅法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存在時間差異:會計計提壞賬準備計入當期損益,減少了當期利潤,稅法規定壞賬在實際發生的當期計算所得稅時允許扣除.因此,壞賬準備是將來可以抵扣應稅所得的時間差異,表現為將來減少企業的現金流出,符合資產的定義.新會計準則中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方法為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時間性差異對所得稅的影響符合資產或負債的定義時,確認為一項資產或負債.
舉個例子,比如你實現1000萬元利潤總額,按照25%計算所得稅費用之后,凈利潤為750.
其中,你提了1700萬元的壞賬準備,那么應納稅所得額=1000+1700=2700萬元,
應納所得稅=當期所得稅=2700*25%=675萬元.
當期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1700*25%=425.
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
由于遞延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負債本期變動-遞延所得稅資產本期變動=-425
所以所得稅費用=675-425=250萬元,凈利潤=1000-250=750.
結論就是,在沒有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遞延所得稅情況下,不考所得稅率變動,則利潤表上的所得稅費用其實就等于利潤總額減去永久性差異后的余額乘以所得稅率.
以上就是計提壞賬,需要再計提遞延所得稅的全部內容,超過部分及新稅法實施后計提并納稅調增的部分,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本文還為你擴展了相關內容,看完上文相信你碰到這種情況知道該怎么處理了,如果在實際操作中遇到其他問題,可以咨詢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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