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稅額和免征附加稅怎么填

2019-10-30 14:2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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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說,免抵稅額是要繳納城建稅的,所以是35.74*5%,但為什么還要計算教育附加費呢,教育附加費的計稅基礎應該是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啊,并沒有城建稅.所以我覺得此處可扣除的應該只是35.74*5%,并不是35.74*(5%+3%)?那么,免抵稅額和免征附加稅怎么填?

免抵稅額和免征附加稅怎么填

其實這是理解有誤!也要計算教育附加費的.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后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25號)的規定:經國家稅務局正式審核批準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征范圍,分別按規定的稅(費)率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免抵稅額和免征附加稅怎么填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后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25號)一、經國家稅務局正式審核批準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征范圍,分別按規定的稅(費)率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有人可能會問,什么是免抵稅額?為何免抵稅額要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規定: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和視同自產貨物(視同自產貨物的具體范圍見附件4)及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列名生產企業(具體范圍見附件5)出口非自產貨物,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應納增值稅額(不包括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應納增值稅額),未抵減完的部分予以退還.

即: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免抵退稅的計算方法為:

1.當期應納稅額的計算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折合率×(出口貨物適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當期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適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2.當期免抵退稅額的計算

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折合率×出口貨物退稅率-當期免抵退稅額抵減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抵減額=當期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3.當期應退稅額和免抵稅額的計算

(1)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2)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免抵稅額=0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期末留抵稅額".

通過以上可以看出,免抵稅額是免抵退稅額與應退稅額的差額,只有企業應退稅額小于免抵退稅額時,才會產生免抵稅額,是不能留抵下期的,也是不能退稅的,是企業沒有充分享受到的出口退稅.免抵稅額是出口退稅部分抵了內銷部分的增值稅,是用應退抵掉了應交,但內銷部分的增值稅應交的城建稅就無法抵掉了,所以免抵部分稅額需要繳納城建稅.

免抵稅額和免征附加稅怎么填

"免抵稅額"如何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等

一、免、抵、退稅的含義

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和視同自產貨物及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附列5列生產企業出口非自產貨物.

1."免"就是出口貨物免征增值稅;

2."抵"就是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不包括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應納增值稅);

3."退"就是未抵減完的部分予以退還.

二、免、抵、退稅的計算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五條規定,增值稅免抵退稅計算為:

1.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上期留抵稅額

2.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出口貨物退稅率)

3.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

4.當期應納稅額<0時,且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一當期應退稅額

5.當期應納稅額<0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時:

結轉下期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6.當期應納稅額>0時,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三、免抵稅額會計處理實務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后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25號) 規定,經稅務機關正式審核批準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貴附加的計征范圍,分別按規定的稅(費)率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2019年5月底,某市稅務局退稅機關審批A企業的《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上"免抵退稅額"為80萬元.其中:退稅額為30萬元,免抵稅額為50萬元.已知,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稅率為7%和教育費附加的費率為3%,地方教育費附加2%.

1.5月底,收到 《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時:

借: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300 000

應交稅費一一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500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800 000

2.計提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500000×7%=35000

借:稅金及加 35 000

貸:應交稅費一一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35 000

3.計提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500000x3%=15000

借:稅金及附加 15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15 000

4.計提地方教育費附加

地方教育費附加=500000x2%=10000

借:稅金及附加 10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10 000

5.6月份申報繳納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35 000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15 000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10 000

貸:銀行款 60 000

免抵稅額和免征附加稅怎么填的內容就告一段落,同時小編講到了"免抵稅額"如何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等內容,相關的財務人員可以好好了解學習,以后工作中遇到這類問題就不會再犯難,更多會計干貨,敬請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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