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是按照實發工資來的還是應發工資
殘保金是按應付工資總額計算的.
保障金年繳納額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
需繳納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計算:
(一)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
(二)應繳金額=(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三)實際應繳金額=應繳金額-減免金額.

殘保金由哪個部門征收
答:用人單位應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
保障金的申報繳費期限為11月1日至12月15日.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于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征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本篇文章的知識講解就到這里了,大家對于殘保金是按照實發工資來的還是應發工資,殘保金由哪個部門征收?不懂的可以向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提問,資深的財會老師會來幫助你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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