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小微企業的判定標準

2019-11-14 16:1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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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小微企業來說,有著特別的所得稅稅收優惠,怎么樣的企業才算是小微企業呢,下面會計學堂的小編帶大家來看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小微企業的判定標準,具體內容如下所示,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小微企業的判定標準

答:一、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按查賬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二、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三、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

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小型微利企業的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當年度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其中,資產總額、從業人數指標比照《通知》第二條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計算公式,計算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不超過300萬元的標準判斷.

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小微企業的判定標準

小微企業的超額累進計算方法

答:政策調整前,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即實際稅負為10%.

此次調整引入超額累進計稅辦法,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按應納稅所得額分為兩段計算,一是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為5%(25%×20%);

二是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10%(50%×20%).

政策期限

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上述的文章,主要是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小微企業的判定標準的問題解答,一般來說小微企業是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三十萬的企業.會計學堂中有在線老師答疑解惑,歡迎大家來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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