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不能記在管理費用嗎
現在是印花稅是記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
印花稅現在沒有計入管理費用,現在改成稅金及附加科目,借款合同印花稅直接支付,其賬務處理如下:
管理費用、應交稅費都記,發生時,借:管理費用-印花稅;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繳稅時,借:應交稅費;貸:銀行存款
依據財會[2016]22號文規定,全面試行"營改增"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上載明的"購銷金額".對這一問題分兩種情況處理:按合同金額計征印花稅的情形:如果購銷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印花稅,是稅的一種,是對合同、憑證、書據、賬簿及權利許可證等文件征收的稅種.納稅人通過在文件上加貼印花稅票,或者蓋章來履行納稅義務.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印花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準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
繳納方法:
1、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的繳納辦法.
2、印花稅還可以委托代征,稅務機關委托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稅憑證的單位代為征收印花稅稅款.
印花稅不能記在管理費用嗎?根據相關的文件規定,印花稅已經由原來的記在管理費用中改為現在的計入稅金及附加的科目中來進行核算了.大家在日常的做賬工作中要注意這一點.以上就是會計學堂為您整理的全部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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