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入稅金及附加的稅種有哪些

2019-12-27 12:5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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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入稅金及附加的稅種有哪些?在實行營改增政策后,有很多財務人員對于一些內容理解的不夠透徹,不太清楚計入稅金及附加的稅種有哪些?.作為一個專業的會計人員,我們要熟記這些知識點.下文會計學堂小編會將把計入稅金及附加的稅種有哪些詳細整理在下文,歡迎閱讀!

計入稅金及附加的稅種有哪些?

計入稅金及附加的稅種有:

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其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稅費,企業應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期末,應將"稅金及附加"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稅金及附加"科目無余額.

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會發生應付未付稅款的情況,不需要預計應納稅金額,同時也不存在與稅務機關結算或者清算的問題.因此,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于購買印花稅票時,直接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計入稅金及附加的稅種有哪些

增值稅計入稅金及附加里面去嗎?

答:增值稅應該計入"應交稅費"這個會計科目當中.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的有關要求,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已自發布之日(2016年12月3日)起施行.

應交稅費和營業稅金及附加的最主要區別是應交稅費是負債科目,而營業稅金及附加是費用類科目.

應交稅費在以前是"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在2007年新會計準則將: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科目取消,換成"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計入稅金及附加的稅種有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上文也已經詳細的告訴大家了,相信大家也了解了.如果還有什么不懂得大家不妨閱讀參考會計學堂小編帶來的內容,學習更多,歡迎點擊會計學堂資訊類實操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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