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票能領購多少張
一般納稅人原則上每次只能領購1一2本萬元版、千元版或百元版專用發票;1本10萬元版專用發票;領購50份電腦版專用發票.所謂限額,即領購10萬元版專用發票的一般納稅人,年銷售額不得低于1200萬元;
領購萬元版專用發票的一般納稅人.年銷售額工業企業不得低于100萬元,商業企業不得低于180萬元.年銷售額達不到上述標準的一般納稅人,只準領購千元版或百元版專用發票.
對確因生產經營需要超限量限額領購專用發票的一般納稅人,應當報經地、市國稅機關批準,但一次最多只能領購1個月的用量.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三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但是,稅務機關對專用發票的作廢條件規定相對嚴格,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領了增值稅發票有規定多久開完嗎?
沒有任何規定增值稅發 票在規定時間內開完,只要沒有通知更換發 票版本,可以一直使用,如果在此期間,主管稅務機關按上級的通知規定,進行增值稅發 票進行版本更換,沒有開完的發 票,按規定進行繳銷.
增值稅專用發票領取的數量.時間有限制嗎?
對于增值稅發 票,不是必須每個月必須領,根據自己的業務量來確定.但如果超過了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購票次數、每次購票數量,則需要申請發 票增量后,才能繼續領購.至于每次領用的發 票可用多長時間、最多可作廢多少,則沒有明確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 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需要領購發 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制作的發 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 票領購手續.
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范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 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 票領購簿.單位和個人領購發 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 票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查驗.
納稅人因生產經營變化等原因,需要變更發 票數量或版面金額的,稅務機關依照納稅人的實際經營情況,調整購票數量或版面.納稅人需要填寫《納稅人領購發 票票種核定申請表》2份:
納稅人申請→納稅服務大廳受理→核定數量、版面→增購超過原核定數量或改變版面→稅源管理部門調查核準→納稅服務大廳辦結.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專票能領購多少張的相關內容,相信您通過閱讀上文已經有了自己的答案,如果您還想要了解更多與之相關的財務知識,歡迎您隨時登錄會計學堂網站進行學習,我們有非常多的資深老會計在線為您答疑解惑.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