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領的發票沒用完怎么處理
根據稅務機關的規定,領購發票后一個月內用不完的將剩余部分與已開據部分一并拿到稅務大廳辦理繳銷手續.發票繳銷是指將領購的發票在一定期限內,無論用完與否都應該進行核銷的程序.它分為交舊驗新等等幾種形式.
當月發票未用完是不能申購新的發票的;如果是次月申購,則可以按照已使用的份數差額購置,例如發票購領額度為100份/月,本月已用60份,則次月申購時最多只能購置60份.關于發票作廢的規定如下: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因此,原先購置的未使用發票可以一直使用下去,但如果需要申購新的發票,必須提供已開發票最后一份的記賬聯復印件,加蓋發票專用章,并攜帶發票購領簿及金稅卡前往稅務局購領.

如何領購發票?
發票領購手續根據納稅人的不同情況,通常包括以下幾種:
1、對于申請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先提出購票申請,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稅務登記證件或者其他有關證明,以及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的印模,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發給發票領購簿.然后,憑發票領購簿核準的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購票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
2、對于臨時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外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除了具備領購發票的一般條件外,還必須憑所在地稅務機關的證明,才能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經營地發票;
3、對于申請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除應提供①條規定的證明外,還應向稅務機關提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條形章及《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申請表》,才能辦理專用發票領購手續;
4、納入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偽稅控系統的企業一律憑"稅控IC卡"向稅務機關領購電腦專用發票;
5、只有經國稅機關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才能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下列單位和個人不得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非增值稅納稅人;達到一般納稅人銷售額標準但沒有向稅務機關申請認定的增值稅納稅人.
此外對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而發生丟失的一般納稅人,半年內不得領購專用發票并收繳結存的專用發票.
針對每月領的發票沒用完怎么處理的問題,上述文章中會計學堂的老師進行了詳細的解答,大家要在領購的發票用完之后才可以申購新的發票哦!文章中對領購發票的具體步驟進行了說明,以供大家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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