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賬沒有期初余額怎樣填寫
沒有期初余額的賬戶(科目) ,視同期初余額為"0".
期初有余額:
一、"一會計科目,本月無其分錄,但期初余額卻有".本期不需要登記總賬.
二、說明
1、會計賬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賬頁組成的,以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系統、連續地記錄各項經濟業務的簿籍.設置和登記賬簿,即是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的延伸,也是編制財務報表的基礎,是連接會計憑證和財務報表的中間環節.
2、為了保證賬簿記錄的正確性,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的規定.
3、會計分錄.簡稱分錄,是對每項經濟業務列示出應借、應貸的賬戶名稱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會計分錄由應借應貸方向、相互對應的科目及其金額三個要素構成.在我國,會計分錄記載于記賬憑證中.
本月無其分錄,就是本月沒有涉及該科目的記賬憑證,在根據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就不需要登記這個總賬賬戶了.本期的期初余額也就是本期的期末余額,也即是下一期的期初余額.

期初余額是什么?
期初余額是指期初已存在的賬戶余額.期初余額以上期期末余額為基礎,反映了以前期間的交易和上期采用的會計政策的結果.期初已存在的賬戶余額是由上期結轉至本期的金額,或是上期期末余額調整后的金額.通常,期初余額是上期賬戶結轉至本期賬戶的余額,在數額上與相應賬戶的上期期末余額相等.但是,由于受上期期后事項、會計政策變更、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等諸因素的影響,上期期末余額結轉至本期時,有時需經過調整或重新表述.
期初余額反映了以前期間的交易和上期采用的會計政策的結果.期初余額應以客觀存在的經濟業務為根據,是被審計單位按照上期采用的會計政策對以前會計期間發生的交易和事項處理后的結果.期初余額與注冊會計師首次接受委托相聯系.廣義地講,注冊會計師無論是首次接受委托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還是執行連續審計業務,都會涉及期初余額審計.但在連續審計業務中,注冊會計師在當期審計中通常只需關注被審計單位經審計的上期期末余額是否已正確結轉至本期,或者是否在適當的情況下已作出調整或重新表述,很少需要再實施其他專門的審計程序.
上述文章中會計學堂的老師針對總賬沒有期初余額怎樣填寫的問題進行了具體的解答,另外,還對期初余額的概念進行了說明.相信看了文章的內容,大家對期初余額已經有了一個大致的了解了吧!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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