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答:根據相關規定: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該按照一定標準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記入"管理費用-職工薪酬-辭退福利"和"應付職工薪酬-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會計科目.
相關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勞動補償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經濟補償金的基數范圍是怎樣的?
答: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列入經濟補償金基數的范圍:
(1)勞動保護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2)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根據相關規定:
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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