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票即付的匯票出票過二年如何處理

2018-05-16 17:0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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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見票即付?大家了解見票即付的概念之后可以來了解另外一個問題:見票即付的匯票出票過二年如何處理?希望以下小編整理的資料內容可以幫助到大家解答!

見票即付的匯票出票過二年如何處理

答:根據票據法第17條的規定,銀行承兌匯票的權利時效為到期日2年。因此超過了2年的期限,持票人就喪失了票據權利。

但是票據法第18條規定了持票人因為時效的經過喪失票據權利的,仍然享有民事權利,可以要求承兌人或出票人支付與票據金額相當的利益。

因此,如果超過了2年的權利時效,依然可以要求承兌人支付票款相當的金額。

見票即付的匯票出票過二年如何處理

無條件付款和見票即付有什么區別?

1、無條件支付的命令,即是不能以其他行為的履行或事件的發生為執行命令的先決條件,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無條件支付的命令。

2、無條件支付,就是指在收貨的時候,收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付款,無論貨物是否存在缺陷,收貨人需直接付款,完成交易。

3、見票是在見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中,本票出票人因持票人提示見票而在本票上記載見票字樣、檢票日期并簽章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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