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設備產生的利息帳務處理怎么做?
答:融資租賃的利息支出會計上是先總記在未確認融資費用項目,爾后分期轉入財務費用;在所得稅年度納稅表附表中,未專設財務費用或利息支出的納稅調整附表,而在附表三《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中,第29行為“利息支出”項目。
1、申報納稅時,應以計稅基礎即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初始費用為資產原值計算稅收上應計折舊,并按稅收上應計折舊與會計上實際計提折舊的差額,調減應納稅所得額。
2、會計上分期轉入財務費用的融資利息,納稅申報時應按全額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因此,對于融資租賃設備產生的利息,其帳務處理如下:

1、按照融資租賃的方式進行處理,按照融資租賃資產入賬,每月提取折舊,每月分攤相關的利息費用。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
借:制造費用
貸:累計折舊
借:長期應付款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2、相當于借款買設備,直接按照自有固定資產,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的合同按照借款進行處理。
對于融資租賃設備產生的利息的賬務處理,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后,您現在清楚了嗎?想要知道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盡在本網站的文章更新,歡迎您繼續關注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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