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績效工資發放如何計稅?
根據最新的解釋,是按照實際發放的期間計算的,季度績效工資需并于當月工資薪金一并征收個人所得稅,所以建議還是按月發放績效工資的好。
按照規定,年終獎計算個稅的方法每年只能使用一次,季度績效的工資只能并入當月的工資收入按照七級超額累進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績效工資如何征收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全文為大家解答了半年績效工資發放如何計稅買還是需要按月來計算,如果對此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直接在窗口與經驗豐富的會計學堂老會計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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