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營不同稅率如何進行進項稅抵扣?

2018-07-23 16:55 來源:網友分享
3133
近期有很多學員在會計學堂的官網咨詢這個問題:兼營不同稅率如何進行進項稅抵扣?說明還是有很多人對這方面的財務知識了解的不夠透徹,為了幫助更多的人能夠快速的掌握,小編在下文中羅列了一些相關的內容,具體詳情請仔細閱讀全文。

兼營不同稅率如何進行進項稅抵扣?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第二十二條規定,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并收取的增值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兼營不同稅率如何進行進項稅抵扣?

第二十四條規定,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第三十九條規定,納稅人兼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根據上述規定,增值稅抵扣原理是每月計算出各類銷售總的應納銷項稅額,再計算本月累計各項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兩者之差為本月應納稅額.而且稅法只對納稅人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作出規定,并不要求進項稅分別抵扣.因此,不用區分稅率是否相同,可以合并一起進行抵扣.

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行為是否應單獨核算?

1.兼有不同稅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稅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稅率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稅率.

根據以上規定,試點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征收率的銷售額.但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可不分稅率計算出一個總的進項稅額后從總的銷項稅額中扣除.

兼營不同稅率如何進行進項稅抵扣的全部介紹已經通過上文中的解析總結完畢了,如果你們對這個問題還有其他的意見,可以在線向我們的答疑老師咨詢,我們將第一時間為你們解答!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 兼營業務不同稅率分開核算,那么進項稅額也要分開抵扣嗎,能否進項稅額不分開抵扣

    您好,不是的,可以不分開抵扣的。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第二十二條規定,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并收取的增值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第二十四條規定,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第三十九條規定,納稅人兼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根據上述規定,增值稅抵扣原理是每月計算出各類銷售總的應納銷項稅額,再計算本月累計各項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兩者之差為本月應納稅額。而且稅法只對納稅人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作出規定,并不要求進項稅分別抵扣。因此,不用區分稅率是否相同,可以合并一起進行抵扣。

  • 收到免稅農產品普通發票,應如何計算進項稅進行抵扣,稅率欄注明是免稅的

    按發票金額直接乘以10%計算抵扣的進項稅額。

  • 老師進項稅轉出,如何結轉稅金?進項轉出,進項不用抵扣。

    借成本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如何計算

    您好,如果屬于以下情況的進項稅額發票不得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本條第(四)項、第(五)項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筑裝飾材料和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 企業經營同稅率不同品類的應稅貨物,貨物B的銷項稅是否可以用貨物A的原料的進項稅來抵扣?比如同時銷售廢鋼和電力,銷售電的銷項稅是否可拿廢鋼的原料的進項稅來抵扣?

    可以用不同名稱的進項來抵扣,可以的。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