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銷售游戲裝備如何交稅?
目前,對于網絡游戲應按照《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國稅發[1993]149號)第六條娛樂業規定,娛樂業,是指為娛樂活動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 本稅目征收范圍包括:經營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音樂茶座、臺球、高爾夫球、保齡球場、游藝場等娛樂場所,以及娛樂場所為顧客進行娛樂活動提供服務的業務. 上列娛樂場所為顧客進行娛樂活動提供的飲食服務及其他各種服務,均屬于本稅目征收范圍.
對此,北京市有明確規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網絡游戲業務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京地稅營[2008]21號)第二條規定,對通過搭建支持網絡游戲運行的服務器,完成游戲運行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游戲消費卡(目前暫分"時限卡"和"游戲點卡")銷售收入,應按"娛樂業--其他游藝"稅目征收營業稅.
拓展:北京市規定:《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我市娛樂業營業稅稅率的通知》(京財稅[2000]276號)規定,報經市政府批準,現對北京市娛樂業營業稅稅率進行如下調整:

1、游戲機、游戲網吧等娛樂項目營業稅稅率為20%;
2、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酒吧等娛樂項目營業稅稅率為15%;
3、音樂茶座、高爾夫球、臺球、保齡球、射擊、嬉水、水上滑梯、碰碰船、滑索、飛降、滑道、四輪摩托越野、滾軸滑冰、跑馬、狩獵、綜合游樂場(園)等項目營業稅稅率為10%;
4、僅供少年兒童的游樂場或項目、其他游藝項目營業稅稅率為5%.
文化事業建設費: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7]95號)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娛樂業、廣告業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為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以下簡稱繳費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第四條規定,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繳費人應當繳納娛樂業、廣告業營業稅的營業額和規定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計算公式:應繳費額=應納娛樂業、廣告業營業稅的營業額×3% 因而,對于繳納娛樂業營業稅的納稅人也應隨之一并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公司銷售游戲裝備如何交稅?由于對于娛樂業的稅率現執行各地自行規定的稅率的原因,因此需要按當地具體規定進行稅務處理哦,更多精彩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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