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發票沖紅怎么處理?

2018-09-07 11:2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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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發票沖紅怎么處理?接觸過會計方面的朋友應該都了解,無論是企業的銷售開票或是銷售退回還是發票紅沖,這些可能都不是在一個會計期間,倘若一旦跨月,那么在賬務和稅務上的處理都會比較麻煩.接下來會計學堂小編就在本文來為大家詳細解答上月發票沖紅怎么處理這一問題.

上月發票沖紅怎么處理?

本月開了紅字發票只要將原藍字發票以負數的形式沖正即可,借:應收賬款(負數),貸:營業收入(負數),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額(負數).

那張發票可以先按暫時按正常票做賬: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等到發票沖紅,開了紅字發票,再沖回上月的分錄: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一、發票開錯后的處理辦法:

開具增值稅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作廢增值稅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上月發票沖紅怎么處理?

二、作廢條件的標準:

1、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2、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3、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三、發票已跨月或不符合作廢條件的處理方法:

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后開具紅字發票.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應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照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方法處理.

上月發票沖紅怎么處理?相信大家看完已經知道了上月發票沖紅怎么處理,通過紅字發票沖回就可以了,如果對此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直接在窗口與經驗豐富的會計學堂老會計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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