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物租金怎么交增值稅?
1、因為稅法規(guī)定:企業(yè)因銷售商品而出租包裝物取得的收入,應當作為價位費用,一并計入銷售額中,計算交納增值稅;
2.企業(yè)因銷售商品(除酒類以外)而出租包裝物所收取的押金,不征收增值稅及營業(yè)稅,
3.對于逾期未收回包裝物而不再退回的押金,應當按照所包裝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計算交納增值稅.這里,"逾期"是指按合同約定實際逾期或以一年為限,超過1年以上的押金,無論是否退還均并入銷售額計算交納增值稅.
包裝物租金的增值稅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guī)定: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xù)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yōu)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包裝物租金屬于價外費用,在計算增值稅和消費稅時直接將包裝物的租金換算為不含稅的數(shù)額后作為計稅依據(jù)計算增值稅和消費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條例第六條據(jù)稱價外費用,是指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xù)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yōu)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其會計分錄如下:
1,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借:其他應收款--包裝物租金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
2,收到包裝物租金
借:現(xiàn)金
貸:其他應收款--包裝物租金
因為,雖然包裝物租出去了,但此包裝物仍是企業(yè)資產,不應貸記"周轉材料--包裝物".
包裝物租金怎么交增值稅?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包裝物租金相信您現(xiàn)在應該了解了.會計分錄是會計中經(jīng)常會遇到的問題,因此您可以訂購我們的課程獲取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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