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認證進項稅轉進項稅摘要怎么寫?
待認證進項稅認證后會計分錄如下:
1、取得進項票當月認證
借:相關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額)
2、待認證進項稅額轉入抵扣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額)

待抵稅金轉為進項稅做賬時摘要如何做會計分錄?
答:比對前;借:庫存商品;借:待攤費用-待抵扣進項稅.貸:現金.比對后;借:應繳稅金-待抵扣進項稅.貸:待攤費用-待抵扣進項稅.這樣做賬是不正確的.
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實施"先比對、后扣稅"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規定: 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增設"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該明細科目用于核算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取得尚未進行交叉稽核比對的己認證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廢舊物資普通發票以及貨物運輸發票迸項稅額.當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取得上述扣稅憑證后、應借記"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貸記相關科目;交叉稽核比對無誤后,應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專欄,貸記"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經核實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紅字借記"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紅字貸記相關科目.
根據上述規定,就是在"應繳稅費"科目下設一個"二級科目":待抵扣進項稅額.比對后,轉入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中(三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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