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購入固定資產未付款分錄怎么做?
行政單位購入固定資產分錄:
購入時:
借:固定資產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同時:
借:事業支出
貸:財政補助收入--財政直接支付
如果是財政授權支付,那么第二筆分錄為:
借:事業支出
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那么如果不只是行政單位,未付款的固定資產如何做憑證呢?
依據合同暫估先入帳,以后再取得相關票據辦理正式決算和調整預列資產.
購入時,收到發票
借:固定資產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
貸:其他應付款
付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摘要應當注明(預進資產)以便查對調整.
"固定資產"與"固定基金"是相對應的科目,在會計實務中,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單位購買固定資產時,都是將"固定資產"與"固定基金"對應做一筆會計分錄,然后"事業支出"與"貨幣資金"對應做一筆會計分錄,這也體現了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收付實現制核算方法.
許多事業單位在正常開展業務活動的同時,還承擔了一些專項科研任務.因為這些專項工作的需要,使用項目資金購置了一部分固定資產.有些單位在會計處理上存在著這樣的問題,即直接將固定資產的購置費用列入項目經費支出之中,形成帳外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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