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員個人所得稅怎么征收?
返聘工資按"勞務報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1、2008年1月1日前,退休人員再任職若滿足一定的條件,可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對"退休人員再任職"定義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二、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三、與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四、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3、若不滿足上述任職條件的,按"勞務報酬"繳納個人所得稅.
4、若嚴格遵循《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之規定,單位雇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既不存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可能,亦無法為其繳納社保.因此,其返聘收入應按"勞務報酬"繳納個人所得稅.
退休后返聘期間取得的收入如何繳稅?
答:個人所得稅法規定,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均屬免納個人所得稅的收入.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規定,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文章關于退休返聘人員個人所得稅怎么征收的問題解答.我們可以得知,退休人員在返聘之后基本養老金是不需要交稅的,但返聘后的工資是需要交稅的.看完文章,你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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