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設合并企業資產評估賬務處理怎么做?
《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中均未見對新設合并業務處理作出明確規定.實踐中對擬合并企業的評估可能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對各單項資產負債進行評估后,將最終的評估增值記入資本公積;另一種是不對單項資產進行評估作價,而是將收益法評估的結果與企業凈資產的差額作為商譽(評估商譽)單獨列示,同時列示資本公積.
合并時,通常先要按確定雙方的凈資產數額,如果簡單地將評估后的各方凈資產數額合計作為新設立公司的實收資本數額,則新公司的資產、負債要按各公司評估數額入賬,合并后公司的實收資本為各公司凈資產的合計數.
如果各方按確認的資本數額與評估后凈資產數額有差異,則各項資產按評估數額,所有者權益按確認數,差額記入資本公積.各企業評估商譽合計數作為新設企業的合并商譽.
但這種新設合并,企業資產的計稅基礎應該以在原來各企業的賬面值為基礎,且商譽的攤銷金額不能稅前扣除.具體可以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改組改制中若干所得稅業務問題的暫行規定》(國稅發[1998]第097號)、《關于企業合并分立業務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9號)等文件精神.

企業資產評估時留存收益處理是怎樣的?
答:一般就是包括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兩類:
企業應設置"盈余公積"科目,核算盈余公積的提取和使用等增減變動情況,并在"盈余公積"科目下設置"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和"法定公益金"三個明細科目,分別核算企業從凈利潤中提取的各項盈余公積及其使用情況.
企業應通過"盈余公積"科目,核算盈余公積提取、使用等情況,并分別"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應通過"利潤分配"科目,核算企業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后的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
對此,就上文大家對于新設合并企業資產評估賬務處理怎么做的問題是否還有疑問呢?更多關于留存收益的資訊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官網進行了解,本文到此結束.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