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搬遷補償款如何賬務處理?
答:一、企業收到政府撥給的搬遷補償款,作為專項應付款核算。搬遷補償款存款利息,一并轉增專項應付款。
二、企業在搬遷和重建過程中發生的損失或費用,區分以下財政部文件情況進行處理:
(一)因搬遷出售、報廢或毀損的固定資產,作為固定資產清理業務核算,其凈損失核銷專項應付款;
(二)機器設備因拆卸、運輸、重新安裝、調試等原因發生的費用,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
(三)企業因搬遷而滅失的、原已作為資產單獨入賬的土地使用權,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
(四)用于安置職工的費用支出,直接核銷 專項應付款。
三、企業搬遷結束后,專項應付款如有余額,作調增資本公積金處理,由此增加的資本公積金由全體股東共享;專項應付款如有不足,應計入當期損益。企業收到的政府撥給的搬遷補償款的總額及搬遷結束后計入資本公積金或當期損益的金額應當單獨披露。

企業取得政府搬遷補償款如何交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118號)規定,對企業取得的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人,應按以下方式進行稅務處理:
企業根據搬迂規劃,異地重建后恢復原有或轉換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用企業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或對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改良,或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準予其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重置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應將搬遷收人加上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人、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后的余額計人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利用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人購置或改良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并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五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人暫不計人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五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人按上述規定處理。
政府搬遷補償款如何賬務處理?如何交稅?上文已就這兩個問題為大家做了詳細的介紹,現在你明白了嗎?學習過程中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都歡迎點擊小窗與會計學堂的專業答疑老師進行互動咨詢。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