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稅與房產稅的區別是什么?
答:1.租住的房子是不需要繳納房產稅的,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注意,是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稅,你們僅僅是房屋使用人.因為房屋產權不屬于你們公司,所以房屋附帶的土地產生的使用稅也不應該是你們公司承擔.這個土地使用是作為房屋的載體使用,國家出讓土地時,是出讓給了房屋所有者,而并不是你單位,所以其納稅義務應該是由房屋所有者承擔.所以稅局核定時,不應該直接向你單位收取.
2.房產稅征收標準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土地使用稅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答:一、以往按會計制度應計入管理費用中,
計提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應交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二、現時按財會[2016]22號文件要求,企業發生的房產稅,土地稅、印花稅等都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計提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應交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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