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匯核銷怎么辦理?
第一步:出口單位到商務部或其委托的機構辦理備案登記,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
第二步:出口單位到海關辦理"中國電子口岸"入網手續,并到有關部門辦理"中國電子口岸"企業法人IC卡和"中國電子口岸"企業操作員IC卡電子認證手續;
第三步:出口單位持有關材料到注冊所在地外匯局辦理核銷備案登記,外匯局審核無誤后,為出口單位辦理登記手續,建立出口單位電子檔案信息;
第四步:出口單位通過"中國電子口岸出口收匯系統"在網上向外匯局申領出口收匯核銷單(以下簡稱"核銷單");
第五步:出口單位憑操作員IC卡、出口合同(首次申領時提供)到注冊所在地外匯局申領紙質核銷單;
第六步:出口單位報關前通過"中國電子口岸出口收匯系統"在網上向報關地海關進行出口核銷單的口岸備案;
第七步:出口單位出口報關;
第八步:出口單位報關出口后通過"中國電子口岸出口收匯系統"將已用于出口報關的核銷單向外匯局交單;
第九步:出口單位在銀行辦理出口收匯后,到外匯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出口收匯核銷單丟失應如何補辦?
答:1、進出口單位遺失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應書面向原簽發海關申請補發.
2、在海關報關單電子數據存儲期限(一般為一年)內.原簽發海關可直接調用報關單結關庫予以打印補發,并在補發的報關單左上角批注"補辦"字樣,同時加蓋"驗訖章".
3、對超出海關報關單電子數據存儲期限,且自進出口之日起未超過三年的進出口報關單,進出口單位應持加蓋單位公章的"情況說明"、"進出口貨物報關情況證明"一式三聯,格式請詢當地海關)報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
4、外匯局根據進出口單位的實際情況,審核進出口單位提供的有關憑證和商業單據,通過"核查系統"及"出口收匯核銷系統"核實該筆進口貨物報關單或出口收匯核銷單未核銷后,在"進出口貨物報關情況證明"外匯局意見欄內簽署意見,并加蓋"進口付匯核銷監管業務章"或"出口收匯核銷監管業務章",將"進出口貨物報關情況證明"一聯同"情況說明"一并留存,"進出口貨物報關情況證明'二聯退進出口單位.
5、進出口單位需持外匯局簽署意見的"進出口貨物報關情況證明"到報關單原簽發海關辦理相關手續.海關查閱核實存檔報關單后,情況正常的,由經辦關員簽字,并加蓋"驗訖章",一聯歸檔,一聯退進出口單位辦理收付匯及核銷手續,不需再補辦報關單證明聯.
6、進出口單位憑補辦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進出口貨物報關情況證明"辦理收付匯及核銷,與憑普通正本進出口貨物報關單辦理收付匯.
關于出口收匯核銷怎么辦理的問題,小編就就講述到這里了,不知道大家現在是不是都了解了呢,若還有不懂的地方,可與會計學堂的老師們取得聯系,關注會計學堂網,為你解決財務上的疑難雜癥!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